劳动仲裁

滴滴司机是否劳动合同关系

发布时间:2018-06-17 00:00:00 发布者:南京律师 来源:

导读:由于滴滴司机的身份在法律规定上处于模糊地带,如果与滴滴平台发生劳动争议,可能无法获得法律的全面劳动保护

滴滴司机签劳动合同PQ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滴滴司机签劳动合同PQ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滴滴车司机与滴滴车平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发生相关的劳动争议。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如果滴滴车司机与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法律及社保规定进行规范处理即可。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滴滴车司机与滴滴车平台公司未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发生相关争议。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情形时,劳动关系成立。1、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用工和招工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滴滴车司机的情形。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滴滴车司机并不是平台公司的正式职工,滴滴车司机有正式工作或与其他公司就存在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由于滴滴车司机只能与一家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那么司机与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属于劳务关系的一种,解决争议也是非常明了的,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赔偿或补偿问题即可。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2、滴滴车司机属于农民或处于失业状态,我们就要判断滴滴车司机是否服从平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具有组织上及人员的上从属性,是否对平台公司有经济上的依赖性来判断他们之间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的某些凭证或记录等因素”情形而推定二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推定的结果是劳动关系就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适用即可。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3、有证据证明滴滴车司机的行为是打零工的行为,那么这就是一种挣取外快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如果出现纠纷,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赔偿或补偿问题。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劳动关系区分原则PQ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劳动关系区分原则PQ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按照区分原则,内外有别,可以分别有效,但是内部合同相对方之间法律关系的变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与内部一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效性及履行,这个善意第三方在我们谈论的话题里指的就是乘客。目前在民法总则、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上均是如此规定或在司法实务中均做类似处理。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最后,对待共享经济等新生事物,我们总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虽然在个案上本律师也会遇到很多的困扰。我们的期待就是呼唤基于新型商业模式变革传导下的法律关系的重构及相关制度的革新。QMT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2-18号
电话:025-81980998
网址:www.law5.org

案件承接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注我们:
down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