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

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再婚有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8-05-07 17:16:41 发布者:法关通 来源:法关通

导读: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再婚有哪些手续,之前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在解除了婚姻关系恢复单身后,可以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我们称之为再婚。那么大家知道再婚需要办理什么

之前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在解除了婚姻关系恢复单身后,可以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我们称之为再婚。那么大家知道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首先丧偶再婚注意事项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为了防止自己的财产受到任何的侵犯,树立物权观念是很有必要的。是指权利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管,包括物品是所有权、用益物权等等,任何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得干涉。老年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子女及其他家属不能干涉,不得强行索取。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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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丧偶再婚前,通常会把双方各自的再婚前财产协议立好,以免造成纠纷。一般的做法会有以下几种:一是,在遗产继承方面的要求,应当处理好,所有的遗产由继承人按照第一顺序共同分隔;二是,再婚前如果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么再婚前的家庭析产应该处理好;三是,再婚者双方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应该确定好,婚后不在视为夫妻共有财产。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一、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二、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生活中会有意外,婚姻也会有意外,也许婚后才发现彼此不合适,最后的结局只有离婚,那么离婚后再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一起来看看关于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男女办理再婚登记的,如涉及到国籍问题、材料证明准备等问题时,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为您提供最直接、最专业的指导,为您省心省力,提高效率。mty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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