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逮捕

无限防卫权如何行驶

发布时间:2018-09-01 19:14:50 发布者:检察院 来源:法关通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

导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无限防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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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车主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从该案的起因看,宝马车主醉酒驾车,违规变道,主动滋事,挑起事端;根据本案事实及现有证据,检察机关认为电动车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一,电动车主的行为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尤其是紧迫性和必要性条件,宜认定为正当防卫。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从事态发展看,宝马车主先是推搡,继而拳打脚踢,最后持刀击打,不法侵害步步升级。宝马车主使用的双刃尖角刀系国家禁止的管制刀具,属于刑法规定中的凶器;其持凶器击打他人颈部等要害部位,严重危及电动车主人身安全;砍刀甩落在地后,其立即上前争夺,没有放弃迹象。 电动车主正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本案系“正在进行的行凶”,宝马车主受伤起身后,立即跑向原放置砍刀的汽车——电动车主无法排除其从车内取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砍刀虽然易手,危险并未消除,电动车主的人身安全始终面临着紧迫而现实的危险。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二,电动车主的行为不但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可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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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刑法修订增设了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规定,目的就是强化正当防卫权,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特殊正当防卫仍是正当防卫,但有个前提条件,即不法侵害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通过列举方式对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限制,防止随意扩大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电动车主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电动车主抢刀后,连续捅刺、砍击宝马车主5刀,所有伤情均在7秒内形成。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检察机关认为,电动车主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本案是宝马车主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电动车主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从案件的起因、双方关系、宝马车主手段行为、第三人劝阻等综合考量,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符合“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健康等重大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行凶侵害,而采取的针对不法侵害人的反制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结合本案,宝马车主因行车问题持刀追砍他人,可以认定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凶行为,具备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XBn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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