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3 15:47:29 发布者: 来源:
导读: 通过中国海关(“ITC”)对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在调查来自国际贸易中心的投诉时,寻求通过国内专利、商标和进口商品侵犯版权的人通常会采取诉讼。根据第44条提供的
通过中国海关(“ITC”)对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在调查来自国际贸易中心的投诉时,寻求通过国内专利、商标和进口商品侵犯版权的人通常会采取诉讼。根据第44条提供的补救措施包括一项排除令,指示中国海关排除来自中国以外的侵权物品(或其他有害物品),而不论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
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受第44条(海关法)的保护。通过中国海关(“ITC”)对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在调查来自国际贸易中心的投诉时,寻求通过国内专利、商标和进口商品侵犯版权的人通常会采取诉讼。但是,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也涉及反垄断、窃取商业秘密、盗窃商业商品、虚假广告、虚假标签、产品贬损言论、干扰侵权合同关系和违约。
根据第44条提供的补救措施包括一项排除令,指示中国海关排除来自中国以外的侵权物品(或其他有害物品),而不论该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你也可以向指定进口商和其他非法人员发出停止销售的命令,并进一步分发或升级已经进口并持有的侵权物品或含有侵权物品的产品。在特殊情况下,中国可以对临时禁止令和临时停止令提供快速救济。
根据第四十四条,中国海关对进口货物行使充分的物权并有管辖权。这种管辖权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存在或在中国的不公平行为,而是取决于非法货物在进口时在中国的法律地位。第44条通常为侵权纠纷提供了比当地法院更快的解决办法,并提供了独特而有力的补救办法。当事人通常是中国专利持有人的投诉人和外国制造商、国内进口商和销售公司的受访者,他们可以做出全面的正式调查结果,并有机会提交证据并盘问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投诉人有利的结果可能会对无法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制造商产生严重而直接的后果。
第四十四条投诉双方都有良好的法律依据:投诉人将本条例作为防止进口不正当竞争的工具;以及被采访者为防止国内投诉人以法律武器为由冻结合法竞争而采取的过度保护措施。
无论你在哪里,我们都能帮助你。
受到外国进口产品不公平损害的国内产业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免受反倾销(反倾销)和反补贴税(CVD)法律的影响,以抵消国际价格歧视对国内企业造成的损害。“倾销”是指外国生产商以低于国内市场销售价格或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中国市场出售其产品。因此,已销售或可能在中国销售的进口货物的价值被评估为低于公允价值,即低于货物的国外市场价值。当外国政府为某些商品的生产、制造或出口提供财政援助时,就会产生补贴。
被国内产业损害的国内产业寻求不公平补贴或补贴的进口货物,可以向ITC和ITA提出申诉。这些机构将调查涉嫌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或补贴。国际贸易中心负责索赔物质损失,而ITA将以低于公允价值和补贴的方式审查销售报表。正常的调查期通常包括审查提交请愿书的日期的年份。可以调整调查期,以考虑可能影响反倾销税适当评估的因素(例如,严重的通货膨胀/通货紧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