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

医疗事故如何去医疗机构封存病历

发布时间:2019-05-27 12:11:08 发布者:法关通 来源:法关通

导读: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小孩刚出生5天,现查出颅内出血2级,颅顶骨骨折伴头皮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黄疸重伴肺炎!在生产的医院住院3天,医生没有给予任何检查和预防措施,在产妇快出院的前一天还是我本人要求下才做了个头颅B超查出颅内出血2级!后我要求转院治疗,转院后CT显示出我刚列出的各项问题!转院第二天我去原生产医院要求封存病历,对方答复需要有律师陪同才可,我想问下是否必须有律师陪同才能封存病历,另外如何知道我孩子的这些问题是否由于生产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向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2、向医院上级卫生局医政科投诉。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依据《医疗机构病例管理条例》规定 封存病例不需要律师陪同。附:《医疗机构病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第二十六条 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第二十七条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zoD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