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2 11:51:00 发布者:南京律师 来源:法关通
导读: 我于5月驾车在外地发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在当地住院,问题不是特别严重。伤者肋骨骨裂3根,早已经出院,至今不肯处理,我主责他次责,时至今日屡次与对方联系带相关资料到稳妥
我于5月驾车在外地发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在当地住院,问题不是特别严重。伤者肋骨骨裂3根,早已经出院,至今不肯处理,我主责他次责,时至今日屡次与对方联系带相关资料到稳妥公司补偿,一向推诿。由于当时出于人道帮助垫支5500医药费,现在对方不肯出面,没有医疗发票,稳妥公司不能赔付,立刻两年了,而且车损费对方也不吭声,忧虑此案延迟,请各位大神支招该怎么处理?另昨天电话对方,竟然说他不差钱,就不要稳妥公司赔钱了,还说我垫支那点钱也不要了,住院费用23000左右,稳妥出资1w,我垫支5500,他自己大约八九千。车损3300。请问怎样能挽回经济损失,别的现在快春节了,想回老家住院医治,也便利家人照顾。如果会老家住院,对方稳妥公司会理赔吗? 你好,一般的交通事故的申述人是受害者,但依据你的状况,为保护你本身的权益,你也能够作为原告申述
依照稳妥补偿中的医疗费的检查条件:1.医疗费的产生一般应是所在地医院,转外地医院医治的应确有必要,并需经当地医院赞同,未经赞同而擅自转院一般不补偿。2.医疗费用必须是医治外伤或危害所引起疾病的开支,医治与外伤无关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所以回老家住院医治的费用除非必要,一般是不会补偿的。能够考虑和对方车主进行协商。
交通事故补偿项目,相关法规则为“受害人死亡的,补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医治状况补偿本条第一款规则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则了死者近亲属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补偿精神危害抚慰金。 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为您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具体能够继承多少财产得看法院确定。